| 常見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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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推選代表組織成員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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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會於2007年已登記為指明推選代表組織,請問是否需要在2010年重新登記呢? |
| 如果 貴會已名列於2007年6月29日憲報第4115號(請在有關電子版本憲報上方的「尋找」方格內輸入 貴會名稱,以便搜尋),被確立為指明推選代表組織的團體,除非 貴會希望更新資料,又或更改於2007年登記時的所屬藝術範疇,否則無須在2010年重新登記,也會成為今屆推選代表組織成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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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會在上屆推選活動為指明推選代表組織,但後來改了團體名稱,請問需要辦理什麼手續以便能繼續成為指明推選代表組織? |
| 如 貴會在2007年推選活動後更改了團體名稱,必須向推選代理提供具法律效力的相關改名證明文件,以保留 貴會在本屆推選活動作為指明推選代表組織的資格。如 貴會需要了解更多有關事宜,請向推選代理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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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具有教師資格但並非在職教師,而是在教育局總部負責藝術科目的教育主任,是否可以申請成為推選代表組織成員或選民? |
| 如果你現職並非教師,不能以教育主任的身份或相關學術資格,申請登記成為藝術教育範疇的推選代表組織個人成員。但是,如果你是某個藝術團體的會員,而此藝術團體已登記成為推選代表組織成員,你可以透過有關團體登記成為選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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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師可否用教授的科目作為參與推選活動的藝術範疇,例如音樂教師能在「音樂」而非「藝術教育」範疇登記為選民嗎? |
| 如果該老師有參與已登記成為推選代表組織成員的音樂團體,他可以經該團體登記為「音樂」範疇的選民,否則,他應登記為「藝術教育」範疇的選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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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專上學院教授藝術科目的老師可以在「藝術教育」範疇下作出申請成為推選代表組織個人成員,這些學院包括哪幾間? |
| 包括受政府資助的專上學院(即七間大學,香港演藝學院和香港教育學院)及提供全日制經評審自資專上課程的院校,包括: 明愛白英奇專業學校、明愛徐誠斌學院、珠海學院、香港城市大學專上學院、恒生商學書院、香港藝術學院、香港浸會大學國際學院、香港浸會大學持續教育學院、香港中伸書院、香港專業進修學校、香港科技專上書院、香港樹仁大學、香港大學專業進修學院保良局社區書院、嶺南大學社區學院、嶺南大學持續進修學院、香港中文大學專業進修學院、香港中文大學東華三院社區書院、香港教育學院持續專業教育學院、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專上學院、香港理工大學專業進修學院、香港公開大學、香港大學附屬學院、職業訓練局工商資訊學院、職業訓練局香港專業教育學院、耀中社區書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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