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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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藝發局及推選活動
關於推選代表組織成員登記
關於選民登記
關於候選人提名
關於投票
 
關於選民登記
 
如果我想查看2010年的推選代表組織成員名單,可以往哪裡查找?
有關名單已於2010年6月11日刊登於憲報第3329號公告,並已上載於本網頁,請按此查閱。
 
本藝團已成功登記為推選代表組織成員,請問是否只能派一名代表登記為選民參與是次推選活動?
絕對不是,凡已成功登記為推選代表組織成員的藝團,都可以替屬下所有合資格並願意參與本屆推選活動的會員或僱員登記為選民,詳情請參閱選民登記指引
 
本人為指明推選代表組織團體成員的會員,可否自己直接登記成為選民?
指明推選代表組織的個人會員不能自己直接向推選代理提出申請登記為選民。有關申請必須透過其所屬團體進行,由團體向推選代理提交選民申請表格,並須在表格上蓋上團體印章及由負責人簽名作實,以確認申請人為該團體的成員並符合資格申請成為選民。
 
本人為指明推選代表組織團體成員的僱員,請問可以登記為選民嗎?
如果你在是次推選活動展開 (即2010年3月30日) 前已在該團體直接從事藝術創作、指導或表演工作不少於一年;又或在是次推選活動展開前已全職在該團體擔任藝術項目的統籌、推廣或舞台管理工作不少於一年,就合資格透過有關藝團登記為選民。如你在藝團內負責一般行政、財務、人力資源及其他技術支援工作,與藝術項目並無直接關係,則不能登記為選民。
 
本藝團已登記為推選代表組織成員,屬下除了個人會員外,還有團體/公司會員,亦即屬會,請問可以替這些屬會登記為選民嗎?
已登記為推選代表組織成員的藝團可以替屬下的團體/公司會員登記為選民,但是每個屬會作為該藝團的一位會員,只可以選派該屬會內一名代表登記為選民。
 
本人在2007年推選活動已是選民,這是否代表我會自動成為2010年推選活動的選民?
在以往推選活動中透過推選代表組織團體登記的選民,需要在今次的推選活動重新登記成為選民,方能參與本屆的推選活動,請按此查詢更多選民登記程序。
 
我可否選擇在多於一個藝術範疇登記為選民?
推選活動指引已列明每名申請人只可透過一個團體在一個藝術範疇登記為選民,不能選擇多過一個藝術範疇。若申請人透過多於一個團體登記,推選代理會請有關團體查詢申請人的意向,請他/她選擇其中一個團體代為登記。有關團體必須在指定期限前將申請人的最終選擇通知推選代理,否則有關申請人不會被接納為選民。
 
本團體在多個藝術範疇登記為推選代表組織成員,請問應如何為不同藝術範疇的會員/僱員填表登記?
有關團體如屬於多個藝術範疇的推選代表組織團體成員,請複印選民登記表格,並按不同範疇為申請人分表填寫表格。請注意,每一位申請人只可以在一個藝術範疇登記為選民。
 
選民登記資格規定選民須在推選活動展開日前加入所屬藝術團體不少於一年,政府會否彈性處理這規定?
所有登記為選民的申請人必須符合這項入會一年的規定。不過,若有申請人加入所屬團體不足一年,但在加入該團體前已經為一個或多個推選代表組織成員的會員/僱員,而其所屬團體能提供申請人的有關會籍/受僱資料,推選代理會酌情考慮接納其申請。